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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稅法規定所有權人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,可申請退回部分土地增值稅,不過當中有許多眉角需要留意。桃園市稅務局近來就接到民眾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,卻因為重購土地為夫妻持份共有,先生新購土地地價沒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,導致沒能獲准退還原本已繳納的土增稅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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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姐(專業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